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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警方再发通报回应“儿子是市长”事件:罗某为社区医院退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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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7 11:4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中国网5月16日讯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15日晚发布《警情续报》,再次回应“儿子是市长”热点事件。通报全文如下:
/ b( ?! o2 C8 N+ v" v/ h2024年5月12日16时22分,成华区长融街与长融西三路路口发生一起纠纷警情。经我局依法调查处置,当事人罗某(女,65岁)、张某某(男,41岁)已达成谅解并签订《治安调解协议书》。现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通报。* S  w' o6 C1 f) ]" I2 j8 ^
一、关于网传罗某“儿子是市长”的调查情况1 b8 ?6 N7 U" {" l4 i- W5 c
我局通过依法核查罗某相关信息,走访其亲属、同事和询问罗某本人,已查明:罗某为我市某社区医院退休医生,没有子女,本人及其亲属无政府相关部门任职或从业经历;经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罗某未在现场说过“儿子是市长”“家里是当官的”等言语。
1 _2 j# _7 y8 U* E: Z8 f二、关于网传罗某“要求赔一万”“打对方耳光”的调查情况4 }5 y7 O4 ]- k4 V. ~2 A
经调取监控、询问当事人张某某及现场证人,已查明:事发时罗某系一人驾车,无他人同行。罗某在现场及后续处置中一直要求张某某赔礼道歉,未提出任何金额的赔偿要求,也无打耳光行为。
4 S3 \/ F* n6 G& `$ [8 }7 i8 P三、关于网传“张某某被警方铐走”“罗某被放跑”的说明+ {1 T% L8 y+ E- k6 S; k: ^
民警到达现场后,依法要求当事双方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因张某某处于酒后状态,拒不配合、多次推搡民警,先后4次执意离开现场。16时52分,经多次口头传唤无效后,民警依法对张某某强制传唤。随后,在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过程中,遭到部分现场群众阻挠,经民警反复劝说,并邀请2名群众一同前往派出所见证,17时35分,民警依法将罗某带回派出所。& [& k( ?2 [, J# ^! u8 M! W+ v6 j
四、关于网传“民警组成人墙保护车”的说明
8 w5 D; T6 T3 w: e/ u9 i) n: H. r罗某被带回派出所后,因部分群众阻拦,其车辆被滞留现场。民警在现场劝离围观群众时,有个别人员推摇涉事车辆。为防止事态升级,现场警力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隔离。+ a* A& O- c; M# Y9 s6 [
五、关于网传“罗某车辆涉嫌套牌”的说明
/ B! S. M0 U% p经交警部门核实:罗某车辆为2022年1月6日选号登记上牌,网传某商业平台上的信息为该牌照此前所属车型,平台数据未实时更新,“套牌”传言不属实。
- K  y/ M: q/ s  N1 g六、关于网络质疑挡泥板划痕位置的说明
2 I9 v0 n  d: W6 q- E9 x- j! k经调查,罗某车型为一越野车,罗某自称有划痕的地方实为右后方车轮轮眉(即车轮上方的弧形挡板,俗称挡泥板)上部。* w4 p3 F" `# z2 q% U
七、关于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相关违法人员的通报
2 ^. L/ R& e0 _, s9 o! g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男,25岁)于18时许到达现场,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发布“老太太给了几巴掌”“司机是个老头”“让小伙子赔一万”“老头子老太太放走了”“老太说儿子是市长”等不实言论,造成不良影响;违法行为人饶某某(男,20岁)在未目睹经过、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直播,散布不实言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 Z9 q! K1 j1 v/ d
另针对在处置现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人黄某(男,44岁)、唐某某(女,35岁)、柯某某(女,41岁)、马某某(男,23岁)、李某某(男,25岁),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上述五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o% ?$ u' J& H警方提示:对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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