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枫叶国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679|回复: 0

青岛男童被武术教练殴打致死案一审宣判

[复制链接]

4万

主题

8万

帖子

24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242096
发表于 2024-6-15 14:4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LAN
  新华社青岛6月13日电(记者王凯)13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某斌等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斌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某丁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某豪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0 O3 O5 B) x: ]' m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斌开设青岛振宇聚英武术运动俱乐部、青岛崇德聚英武术俱乐部。被告人李某丁系俱乐部教练,被告人张某豪系张某斌之子,案发时在俱乐部帮助教学。被害人翟某某(男,2014年8月22日出生)于2023年6月10日报名进入俱乐部学习。2023年6月18日,被告人张某斌在俱乐部教学期间,因被害人翟某某训练动作不规范,同被告人李某丁、张某豪,对其殴打、捆绑,后翟某某被发现意识不清昏厥,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翟某某系钝性物体多次击打致广泛软组织挫伤导致创伤性休克并肺脏脂肪栓塞死亡。4 F& G- V) ]- w9 O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斌、李某丁违背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殴打翟某某身体致其死亡,二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性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某豪参与上述犯罪行为,亦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郑重声明】活在枫叶国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本网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部分内容经社区和论坛转载,原作者未知,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及时与我们联络,我们会及时删除或更新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活在枫叶国

GMT-5, 2024-11-15 08:44 , Processed in 0.015318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活在枫叶国

www.canadaasians.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