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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写条文最忌讳日记式写法。
/ k' M4 T, M1 ^. g; _写条文字数的要求比较低,只要求三百字以上。三百字把一件小事讲清楚明白很不容易,尤其是在讲明白后,能够让人进一步思考其中的道理就更不容易了。! J- R7 K$ S! |3 C2 b8 L" i
那是不是字数越多,条文就能把事情讲清楚明白还能引人思考呢?
# [. t- x0 O' a3 j% k$ z显然不是。例如,有的条文啰啰嗦嗦东扯西拉,字是不少,但是胡乱堆砌,仿佛是个文字垃圾场。有的事情讲清楚了,如上面提到的日记式条文,但缺最后"临门一脚",总让人留有遗憾。6 C( V& X5 u- O+ v9 o2 t7 c
其实条文明显有两个层次,第一个是把事情讲清楚,有一定逻辑关系。至于华丽的词藻,优美的句子,那只是锦上添花的事,非必要。第二个是在第一个基础上,让人读后明白一个道理,这就是文以载道。
1 q5 Y4 j, M3 h) c$ Z, B1 A! ~, s文以载道,好比是车以载物。如果车里面不装东西,车再豪华再漂亮,又有什么作用呢?一篇条文不能表达传递你的思想,引起读者的共鸣,文笔再优美又有什么用呢。
0 X/ {3 G8 ]) Q: [& M5 [! @所以写条文不能就事论事,要将你对事的看法感情经验分享出去,才能达到文以载道的效果。. H- c" X- w: E! |0 P) z" `
无论写景、写人、写故事等等,都要承载着、蕴含着某种意象、情怀、情绪、寄托、期盼等等,也就是要借物言志,借景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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